5月1日起西安失业金涨至1620元
昨天局妹说有好消息要公布
那就是……明天……
等等等……
局妹从来不说谎话
(都是官宣
好啦!不卖关子了
好消息就是
西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文件,决定:
5月1日起,西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620元/人·月。
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随之调整。
同城同待遇
从2013年开始,西安市即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全市执行统一的待遇标准。
三项领取条件
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一年的。
也就是说,事先已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失业人员的个人情况,原就业情况,失业时间、原因等失业情况。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名词解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的六种情况: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长领24个月
失业金享受期限与参保人缴费年限挂钩,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具体见表↓
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了失业保险金
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就有了保障~~
不过
失业保险金毕竟是
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
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所以说:
抓紧再找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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